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向陕西省反馈督导情况
发布时间:2019/08/02    来源:秦风网

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安排,7月2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组长王伟光向我省反馈督导情况,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副组长刘玉亭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精神,省委书记胡和平就做好督导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国中主持督导情况反馈会。省委副书记贺荣,省委常委张广智、梁桂、王兴宁、庄长兴、牛一兵、卢建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出席。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今年6月3日至7月2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对我省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督导。7月25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听取了督导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督导报告。

王伟光指出,陕西省委和省政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追赶超越的定位和“五个扎实”的嘱托紧密结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发动到位、举措到位,聚焦主攻方向,持续加压发力,增强斗争精神,壮大斗争声势,提升斗争质效,强化斗争韧劲,凝聚斗争合力,巩固斗争基础,掀起一波又一波强大攻势,推动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胜利。

王伟光指出,在充分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陕西省专项斗争总体形势仍不容乐观。在政治站位方面,有的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理解不深不透,没有把专项斗争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有的地方和部门“一把手”第一责任履行不到位。在依法严惩方面,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涉黑涉恶线索收集核查质效不高,办案力度欠缺;对有的涉黑涉恶案件“打财断血”力度不够,与查办的案件不匹配。在综合治理方面,一些行业监管部门主动性不高,部门间协同作战机制尚需完善,标本兼治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在深挖彻查方面,一些地方“打伞破网”力度不够,一些案件见黑见恶不见 “伞”。在组织建设方面,村级“两委”建设仍需加强,一些地方在督导组进驻后开展的大起底中,依然排查出不符合规定的村干部。在组织领导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组织领导还需进一步加强,有的案件侦查、起诉、审判衔接沟通不畅,影响了专项斗争质效。

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王伟光要求,陕西省委和省政府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始终坚持党委对专项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掀起一波又一波强大攻势;二是始终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织就专项斗争的天罗地网;三是始终坚持聚焦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断财、反腐、治乱和基层组织建设“八位一体”总体战,让“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一个重攻方向”永远在路上;四是始终坚持落实问题整改清单和领导包案、提级办理制度,对重点难点疑点案件实施精准打击;五是始终坚持着眼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胡和平表示,中央督导组的反馈意见,肯定了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进一步做好今后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抓好督导整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明了方向。对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省委和省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立行立改,通过坚决全面彻底整改,确保把中央督导反馈意见转化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效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我省专项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胡和平强调,要把抓好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领导干部包抓制度,动真碰硬抓好整改,强化督查问效,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反馈问题全清零、整改任务全见底。要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中央督导组“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等要求,聚焦重攻方向,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行业整治等方面持续用力,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纵深。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深化平安陕西建设,统筹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热情,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

会后,中央督导组向陕西省移交了《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报告》《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问题清单》《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问责建议清单》。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部分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青,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智、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武警陕西省总队司令员周志国,西安市市长李明远,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秘书长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委和省政府有关副秘书长,西安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其他各市(区)、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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