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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长安区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4/03    来源:长安区总工会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初至2018年9月中旬,第一巡察组对区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15日向区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抓组织落实

(一)区总工会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组织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领导班子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整改工作。

(二)集中学习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总工会党组的反馈意见,制定区总工会党组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主要负责人履行抓整改落实及领办任务,积极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并做好相关资料的留存。

(三)整改过程中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制定制度五项,包括《长安区总工会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区总工会机关考勤请假制度》、《长安区总工会机关实行统一采购管理制度》、《西安市长安区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西安市长安区总工会困难职工救助办法》。

(四)开展警示教育,参观区委廉政教育基地;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一次,并结合“肃清魏民洲流毒”、“冯新柱案”,开展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安排部署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

(1)未见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市十三届党代会精神的相关记录和贯彻落实资料,未见党员干部对会议精神的交流讨论和学习心得体会等相关资料。

整改落实情况:= 1 \* GB3①健全会议制度,制定《长安区总工会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长安区总工会干部学习制度》,加强管理党员干部日常学习;= 2 \* GB3②在11月8日周四固定学习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市十三届党代会会议精神,通过机关微信群将学习资料上传,在干部中开展自学活动,并要求每名干部撰写心得体会。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

(2)总工会2016年召开党组班子会议16次,研究党务工作3次,2017年召开党组班子会议32次,研究党务工作2次,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 1 \* GB3①召开党员大会,根据《党章》制定《长安区总工会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并按照制度执行;= 2 \* GB3②加强研究党务工作,整改期间共召开支部会议6次,研究党务工作,并要求每月5日、20日固定召开支部会议。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党员意识形态教育工作不扎实,对党的政策理论和党建活动基本知识了解不深。通过谈话发现,一些党员对“固定党日”、“党员政治生日”等党建活动内容不清楚。

整改落实情况:召开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两次,并要求党员加强自学《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熟悉“固定党日”、“党员政治生日”等党务知识。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与本职工作契合度低。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从会议的方案制定、前期资料准备、会议议程安排、邀请纪委邀请组织部人员参加,确定列席人员等方面,并做好会议记录和档案资料,及资料汇总上报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在工会党组和机关支部中没有落实到位,谈具体业务多,关心关注党员干部的思想学习少。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期间,召开“六个一”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次,会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真实想法,沟通彼此思想感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规定每季度第三个月20日,党支部组织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和掌握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不够的问题

(6)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虽在全区组织工会代表、劳模代表、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开展了“结对帮扶·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启动仪式,但实际工作落实较少,效果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扩大工作宣传面,用法律法规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等形式的活动,加大对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困难劳模等进行关心、关爱、慰问。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在推进系统重点工作方面,限于送清凉、安排先进人物评选等工作,对劳动保护、劳资纠纷、技能竞赛等本职重点工作抓得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1 \* GB3①加强对基层劳动保护、技能竞赛的目标考核;= 2 \* GB3②加强街道系统工作的业务指导,重点支持开展劳动竞赛和技能比武等活动;= 3 \* GB3③2018年10月18日已重新修订完善了《西安市长安区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和《西安市长安区总工会困难职工救助办法》。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组织建设方面

5、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8)“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巡察中发现,支部书记2016年、2017年分别讲党课一次,次数不够;2016年、2017年支部会议记录中均存在时间断档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 1 \* GB3①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工作,如实记录支部活动开展情况;= 2 \* GB3②建立长效机制,制定长安区总工会《三会一课》计划表,按时召开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9)民主评议党员落实不到位,如2017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中,共15名党员参加评议,评出12名优秀党员,1名不合格党员,超出优秀党员评选比例10%的规定,未见不合格党员的限期整改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区总工会《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根据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执行,规定每年开展1次,全体党员参加,安排在年底与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按照党员自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等工作程序组织评议,评议中支委会要做到如实记录,民主测评表做好留存。对民主评议党员中不合格党员,在党员大会提出批评,并要求作出书面检讨。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0)未见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及开展活动相关档案资料。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党员到社区报到要求,区总工会全体党员全年共到社区报到四次,分别为5月23日开展法律宣传进社区活动、5月25日开展“两癌”筛查座谈会、9月12日开展保护大秦岭宣传倡议活动、11月26日开展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资料保存完备。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11)2016年机关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过程中,谈话不规范,记录不完整。

整改落实情况: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干部对《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实行)》进行认真学习,要求组工干部熟悉发展党员程序。现已将入党积极分子资料完善,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2)在与入党申请人谈话过程中,未涉及到个人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向党组织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在记录中谈话人未表明通过谈话了解的情况及对申请人的总体看法且谈话人未签名。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补充入党积极分子相应的资料,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将个人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向党组织需要说明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组织上报,该入党积极分子已于2018年9月调离我单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13)党费收缴不及时,2015年、2016年均为一次性收取半年党费,2017年7月份一次性收取党员1-6月份党费,7-9月份党费也未逐月收交;提前收缴党费,个别党员2017年6月份就将本年度党费全部上交。

整改落实情况:= 1 \* GB3①在党员固定学习日,支部书记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行集中学习,加强党员自觉履行交纳党费义务;= 2 \* GB3②制定《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支部日常管理,严格规定每月20日固定党日缴纳党费,并在党费证上进行登记,专人负责,及时建立更新党费管理台账,完善档案资料;= 3 \* GB3③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按时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通报批评,及时采取组织谈话、批评教育,确保党员按时缴纳党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关于机关科室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14)巡察中发现区总工会未按照编制文件要求,自行内设办公室、职能科、财审科、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等科室;机关现有行政编制5人,在岗4人,借调7人,临聘人员10人,存在混岗问题;还存在个别借调人员、临聘人员在机关任中层负责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机关工作人员岗位及分工重新做出调整。落实个人责任,精简机关人员,减上补下,及时纠正借调人员、临聘人员在机关任中层负责人的问题。调整后为,机关现有行政编制5人,在岗5人,从下属单位职工俱乐部借调7人,临聘4人。前期在组织部开展清查借调干部工作中,我单位将情况上报至组织部,组织部回复我单位从下属单位职工俱乐部借调人员属正常内部借调,不需要办理借调人员清查登记。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9、关于职工俱乐部阵地没有发挥作用的问题

(15)职工俱乐部成立于1988年11月,近些年来,因人员借调、场地出租等因素,导致目前俱乐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职能基本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 1 \* GB3①2018年12月31日与商户合同到期,将全部收回俱乐部出租场地;= 2 \* GB3②2019年启动俱乐部升级改造,建设功能多、设施全的职工文化阵地,目前正在整体规划设计当中;= 3 \* GB3③建设职工服务中心,为群众服好务。目前一户租户已搬离。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方面

10、关于作风建设抓细抓长不够的问题

(16)监督检查和责任压力传导不够,长效机制不健全,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精神状态、服务意识、工作标准与追赶超越要求不相适应。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增强党员干部政治站位。开展“一排查两整改”活动,针对7个领域制作班子及班子成员调查问卷,全面排查问题整改;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召开“一排查两整改”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排查的问题全面整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7)检查中发现个别干部上班时间聊天,看与工作无关信息;

整改落实情况:每周四固定学习日,党员干部对本阶段自身工作、学习情况进行深刻剖析,查摆问题,及时整改,增强遵规守纪意识。开展“排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整改干部作风、整改工作落实活动”工作以来,区总工会从排查整改到反馈意见再到整改落实,整体面貌发生了变化。学习上已形成系统化、理论化的学习模式;建立健全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工作作风方面,工作状态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对个别干部上班时间聊天,看与工作无关信息人员提出批评,并将其调离原岗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8)通过查阅考勤记录,工会机关有迟到早退现象,还有签到与假条并存的情况,个别干部2018年3月仅签到3天,其余未签到也无假条。

整改落实情况:= 1 \* GB3①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对“区总工会借调个别人员不遵守考勤制度,2018年3月份签到3天,其他工作日未签到也无假条”一事,区总工会党组约谈相关干部本人,进行诫勉谈话,要求个人做出书面深刻检查,上报区总工会党组,并在机关大会上进行通报。= 2 \* GB3②重新修订《区总工会机关考勤请假制度》,要求每名干部早上8点半前,下午6点后指纹签到打卡,并安排专人考勤管理。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1、关于警示教育开展单一、不扎实的问题

(19)警示教育活动仅以学习纪委文件为主,没有深入讨论,没有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进行集中学习,组织答题,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深入讨论交流,提高党员拒腐防变的能力。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0)未见冯新柱案以案促改活动开展情况会议记录及相关档案资料,对“肃清魏民洲等流毒”等警示教育案例学习不深入,没有入脑入心。

整改落实情况:召开“肃清魏民洲流毒“、”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教育会议”,每名党员上交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1)未根据单位自身特点,将警示教育融入工会日常工作活动、融入基层工会干部业务培训中,压力延伸不到“最后一公里”。查阅资料发现,总工会将红色教育活动资料列为警示教育活动资料,名不符实。

整改落实情况: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全体党员到区委党风廉政教育建设基地参观,对党员开展警示教育。11月14日,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工会财务工作,提高工会财务人员工作水平,维护工会资金的安全与完整,发挥财务工作在工会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保障作用,组织全区工会系统分管财务工作的工会主席、财务经审干部、兼职特约审计员等400人举办“长安区总工会财务经审干部业务培训班”。11月16日举办“2018年工会干部业务培训班”,为工会干部讲授工资集体协商、女职工健康知识、工会宣教工作专题讲座,全区200多名工会干部参加。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2、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22)未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共部署,2015-2017年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记录1次;无2015年度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资料,2016、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资料都不完整,2016年度和2017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汇报内容基本相同,2017年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台账落款时间为2017年7月6日,且部分资料内容雷同,有拼凑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 1 \* GB3①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支部书记为党员上廉政教育党课;= 2 \* GB3②每月按时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资料全面完善;= 3 \* GB3③组织全体党员到区委党风廉政教育建设基地参观学习,将魏民洲、冯新柱四案引以为戒,加强意识形成教育,强化元旦、春节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3、关于制度的“笼子”扎得不够紧的问题

(23)总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不严格。机关购买办公桌椅、打印机,职工俱乐部购买空调,援助中心购置尼康数码套机,均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10月18日已重新修订完善了《长安区总工会机关实行统一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开会研究(需要5人参加,分别为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财务科长、审计干部、采购人员),会议通过后,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开始在市场进行议价询价,需三人同行,后签订采购合同,经财政局审核通过后进行采购,验收入库,再对账付款。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4)机关购买知识竞赛用书、学习资料,票据报销无发放清单和明细;职工俱乐部购置办公用品,报账未附明细。

整改落实情况:对所有账务进行自查,按照规定更正、补全,并完善修改财务制度,严格按照经手人、验证人签字,并写明事由;经审干部审核,分管领导签字,最后由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出纳支出的程序进行报销。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5)机关工会机构不健全,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10月18日已重新修订了《西安市长安区总工会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并健全区总工会机关工会机构。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6)机关工会未单独设立经费账户,工会经费与机关经费混在一起。

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9月12日已在工行长安支行设立“西安市长安区总工会机关工会委员会”账户。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区委巡察组四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1、关于强化党性修养,凸显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坚定不移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发挥好工会组织的作用。二是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转变观念,切实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严格落实制度,提升党的组织建设水平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充分发挥好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二是扎实巩固提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果;全面加强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以党性教育为重点,坚持学做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好带头作用、骨干作用和桥梁作用。三是规范党费收缴管理。落实上级关于党费管理的要求,健全工作机制,专人负责,完善档案资料。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抓细抓常作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政治定力,把“四个意识”转化为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实际行动。二是结合魏民洲案和冯新柱案暴露出的问题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以案为鉴,汲取沉痛教训,党员干部再次感受到重锤敲击,针针扎在穴位上,起到了“清热排毒”的作用,切实增强敬畏法纪意识、自警自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压实“两个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存在的廉政风险,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到实处。二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严格对照落实。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活动。三是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增强责任意识,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和报销手续,确保财务制度严格执行,降低廉洁风险。四是发挥职工俱乐部作用,坚持面向职工群众服务,打造职工群众文化娱乐服务项目,活跃职工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五是加强劳动保护、技能竞赛等活动的策划和指导,推动街道、系统工会工作开展常态化。六是完善西安市长安区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及困难职工救助办法。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向党组织移交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一)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巡察了解期间和了解结束后,区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长安区总工会党组移交问题线索两个。现已全部办结。

问题线索1.职工俱乐部未设立工会组织,也未建立工会账户,却在2017年春节,为3名在职职工发放春节慰问品,平均每人花费197元。

调查情况:区委第一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反映职工俱乐部未设立工会组织,也未建立工会账户,却为在职职工发放慰问品,经我党组查证情况属实。

处理结果:在区总工会党支部会议上,对俱乐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写出书面检讨,交至区总工会党组并做出整改。俱乐部主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写出职工俱乐部检讨,交至区总工会党组。

问题线索2.区总工会借调个别人员不遵守考勤制度,2018年3月份签到3天,其他工作日未签到也无假条。

调查情况:区委第一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反映区总工会借调个别人员不遵守考勤制度,2018年3月份签到3天,其他工作日未签到也无假条,情况属实。

处理结果:区总工会党组对相关干部本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个人做出书面检查上交至区总工会党组,干部本人也认识到错误,认真撰写检查,上交到区总工会党组,并在机关大会上进行通报。

四、整改后续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制度的监督约束作用,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各科室负责人要将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及时汇总,完善整改实效,把巡察整改落实与当前工作相结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三是强化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彻底肃清魏民洲等流毒影响、冯新柱案“以案促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主题教育等工作统筹推进,切实解决“慵懒散慢虚”等作风问题,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292551;邮政信箱:西安市长安区新区政府(西长安街669号)东711室;电子邮箱:zgh85292551@163.com





                                                                                          中共西安市长安区总工会党组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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