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29日至10月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城管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3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城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城管局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党委书记主动承担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直接抓、深入抓、具体抓,层层传导压力,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对整改工作实行精细化管理,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举措、严格的督查检查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局党委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将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最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迅速落实。由局党委书记牵头,各党委成员配合,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抓整改落实工作。整改期间,局党委始终坚持政治站位、聚焦政治整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深查细照,坚持举一反三、聚焦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切实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旨在通过问题整改改进工作方法、锤炼干部作风、提高干事创业热情,推进城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专题安排部署,自我对照检视。
党委领导班子先后召开反馈问题整改专题工作会3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督导基层支部开展问题整改14次,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的要求,局党委于12月23日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规定要求制定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班子成员会前相互开展谈心谈话7次,会上针对反馈问题逐条开展对照检查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共查摆党委领导班子问题15条、党委成员存在问题11条,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了扎实有效的整改落实方案,力求真改实改,彻底解决。
(三)落实整改责任,狠抓任务落实。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员会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长城管党发〔2019〕17号),细化工作任务,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了党委书记履行“四个亲自”责任,细化了班子成员责任分工,15类问题逐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按照党委领导班子职责分工,逐项落实整改问题。通过查表现、查症结、查根源,实行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推进整改,以问题的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带动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大改进、大转变、大提升。
(四)严格纪律约束,严肃懒政追责。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与基层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领导班子成员按要求规范填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手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度,把廉政谈话制度作为超前防范、关爱干部的“预防针”;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针对苗头性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筑牢不想腐、不敢腐的根本。
(五)加强制度保障,注重长效管理。
在问题整改的基础上,为补齐短板、注重长效,局党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党委议事制度、《机关考勤制度》《机关值班制度》等工作制度56项,将各项工作制度编订成册,制作《制度汇编》印发,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的工作格局,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城管执法干部队伍。
二、全面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委认真贯彻区委巡察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区委第二巡察督导组开展巡察工作,积极落实巡察反馈涉及的6个方面、15类问题及3条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弱化”问题
(1)“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抓党建主责意识不强。2016年至2018年局党委召开班子会议共65次,仅2016年度有3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2017、2018年度均无专题研究党建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成立了党建科,具体负责系统党建工作、督导基层党组织抓党建;认真履行党委抓党建主体责任,修订完善了“党委会议事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2019年召开党委会37次,专题研究抓党建会议2次,召开支部书记专题述职1次。
(2)党委对基层支部管理缺失。基层单位支部书记被局党委派驻杨庄十里庙村担任第一书记,至今仍担任原单位支部书记。基层单位支部书记兼任非税办主任,工作主要在非税办,未履行支部书记职责。
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对相关单位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局党委任命支部书记,专职负责抓党建工作;按照组织程序,相关基层单位提前进行了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领导班子。同时,局党委印发了《领导班子成员包抓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的通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任务,保障了支部党建工作有负责、有人抓、有落实。
2.关于“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力”问题
(3)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2017年班子民主生活会只有记录,无档案;2016年至2018年民主生活会均没有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相关印证资料;2017年4月27日扶贫专题民主生活会只有党委书记发言记录,无其他内容,无档案资料;2018年2月14日民主生活会只有自我剖析,没有相互批评。
整改落实情况: 2019年下半年,先后召开民主生活会3次,分别是市委巡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生活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和区委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按照会议规定动作,做到了会前有方案、有谈话、有征询意见,开会有记录、有批评、有总结,3次民主生活会档案资料齐全,整理归档规范。
(4)未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机关支部2018年8月一次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记录显示参会60人,没有签到,会上只有12人发言,档案中没有发言记录等其他印证资料,2016、2017年未开展。环南市场所、郭杜市场所、广场设施服务中心未见组织生活会资料。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组织生活制度,2019年10月-2019年12月,局党委下属13个基层党支部共召开组织生活会13次,严格按照局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基层支部党组织生活的通知》要求召开。同时,针对环南市场所、郭杜市场所、广场设施服务中心未见组织生活会资料的问题,分别对环南市场所党支部书记、郭杜市场所党支部书记、广场设施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约谈,分管领导督导环南市场所、郭杜市场所、广场设施服务中心党支部迅速落实整改,要求3个党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保障党员应有权利。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思想不深入”问题
(1)理论学习不深不实。局机关支部组织学员学习和工作结合不够,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讲、敢、改、换”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坚持“早自习”、固定学习日制度,每周制定学习计划、规定学习内容,实行点名签到制度。安排机关科室轮流领学,完成学习心得体会,在晨学时交流分享。2019年10月至今,坚持开展晨学和固定日学习,坚持中心组学习和专题研讨,共开展警示教育4次、党史学习1次、宣讲学习2次、专题培训1次、研讨交流3次,学习党的理论知识300余篇、城市管理类业务知识100余篇,提升了干部职工政治意识、武装了头脑,业务素质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了学习和实践的良性互动,达到了用学习促进工作的目的。
(2)学习效果欠佳。2019年8月,巡察组随机对27名干部职工进行的“两个维护”“四个意识”“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基本概念测试,正确率仅为16.7%。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了4次“理论知识学习测试答题”活动,印发试卷150份、收回有效试卷148份,95分以上成绩占90%。另外,随机抽查38名党员干部“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知识,知晓率达到100%;“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知识知晓率达到95%。同时,由党建科组织,定期对各支部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成果,并组织专题知识考试,不断提升学习效果。
(3)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不扎实。“讲敢改”专题教育第一、二次集中学习签到册领导未签到;第三四五次均无签到册。个别基层单位领导存在以下情况,“改作风”反思材料未按要求手写、只有3月5日后晨学笔记,只记录标题、未按学习计划学习、抄写笔记与学习记录不符。有些同志晨学笔记简单。
整改落实情况:由党建科负责,严格落实学习签到制度,每次集中学习都进行会前签到;要求相关人员“改作风”反思材料重新手写并交局党委审核;要求相关同志补齐学习记录,并报局党委审查;要求按照学习计划重新自学,并抄写学习笔记报局党委审查;要求相关支部督促按照学习内容重新补充学习笔记,并报局党委审查。另外,要求局党建科定期对各支部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会议签到、学习计划、学习笔记、档案资料等情况。
(4)2016年至2018年,党委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召开专题党委扩大会2次,研究意识形态和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对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将工作总结和相关档案资料报区委宣传部审查;对2020年意识相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签订领导班子意识形态责任书,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5)近三年来,未见年度学习计划,且只有2017年6月1次中心组学习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建科负责,参照区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本单位学习计划,严格学习时间和频次,每月至少安排1次中心组学习,并按照学习计划扎实开展学习。灵活学习方式方法,采用集中理论学习和专家专题授课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规范整理学习记录和档案资料。
(6)“学习强国”活跃度、参与率不高。截止9月19日城管局党委上线学员352人,但活跃人数只有170人,占注册人数的44.3%。)
整改落实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使用“学习强国”平台的通知》,定期核对上线党员人数,进行学习积分统计。另外,每天晨学最后20分钟作为“学习强国”专题学习时间,提高干部职工的重视度、参与度和活跃度,局党委定期针对学习积分情况进行统计检查。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支部工作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1)支部换届不规范。2017年支部换届中,城管局22个支部,只有两个支部上报换届请示,12个支部上报换届结果报告,均无选举方案等资料。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专题研究支部换届选举方案,并印发给各支部。由局党建科负责,按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在支部届期满后尽快完成各基层支部换届工作,同时,成立换届指导组,对各基层党支部换届工作进行指导。截止2020年9月份,局党委下属1个党总支,12个党支部均已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执法大队党总支下设5各党支部也已完成选举工作。
(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机关支部书记只讲过一次党课,郭杜环卫站党支部2018年度第四季度没有召开支委会,环南市场所党支部2019年没开过支委会,广场办2018年至今没有召开过支委会,郭杜市场所支委会、党小组会混记。长安、郭杜环卫站党支部支委会议记录有混记补记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纳入党建年度重点任务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区城管局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基层支部党组织生活的通知》,按时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积极开展党课辅导,做好会议记录。每半年组织支部书记轮训、党务干部培训等,加强党务干部学习教育,提升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的能力和水平。对机关党支部、郭杜环卫站、环南路、广场办、郭杜市场所等5个党支部进行全局通报批评;要求郭杜环卫站、郭杜市场所2个党支部对会议记录重新记录,并报局党委审核。截止2019年12月底,各支部共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13次,召开组织生活会2次,局党委督导检查基层支部6次。
(3)党费收缴工作不规范。新华路市场、园林工程处、长乐市场、广场办、机关支部、执法大队总支部党费一个季度收一次。机关支部党员预备期一年交一次党费。城南市场所2017年度一年交一次党费,其中有4位同志2018年一年交一次党费。郭杜市场所2位同志2019年半年交一次党费。环南市场所2018年至今未给党员开过收费票。
整改落实情况:从2019年10月开始,各支部严格按月收缴党费,由局党建科核实,按规定上交组织部。环南市场所支部将未开的票据立即补齐,发放到每一名党员手中。并要求环南路市场所党支部向局党委做出书面检查,支部书记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
(4)“固定党日”制度形同虚设。活动未按区上要求每月开展,个别谈话中,大多数人不清楚固定党日规定时间。
整改落实情况:印发《区城管局关于深入开展好固定党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各支部严格落实“固定党日”,以支部为单位开展活动,局党委不定期对各支部“固定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5)未按规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2018年未见机关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资料。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截止2019年12月底,局党建科安排工作人员参与各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13次,督导规范文件资料13次。
2.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6)机关支部组织建设缺失。机关支部2017年只召开了3次支委会,2018年没有召开支委会,1名支委因工作变动调离机关,无法履行职责;机关支部活动记录中出现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机关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要求机关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基层支部党组织生活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如实记录支部活动。
(7)基层党组织不健全。执法大队党总支2017年换届后下设7个支部,2018年1月机构改革后,支部工作处于瘫痪状态;新华路市场所、城南市场所党支部只有两个委员;直属市场管理所在岗党员4人,党关系挂靠在新华路市场所党支部,未按规定成立党支部。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局党组织换届选举方案,目前已完成换届选举相关事项;执法大队党总支下设5各党支部也已成立;完善了新华路市场所支部领导班子,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直属市场管理所同环南路市场所成立联合党支部。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改进文风不彻底。印发文件数量较多,2016年2018年平均每年印发正式文件500余件,且逐年增加。)
整改落实情况:印发《区城管局关于精简发文和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西安市行政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严格把关,压缩公文数量,提升公文质量。2019年10月—12月底,共印发文件59件,同比每月下降31%。
2.关于“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依然存在”问题。领导班子成员未进行考勤。
整改落实情况:完善机关考勤制度,设置指纹打卡机,实行指纹打卡考勤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实行“1天2打卡”,由行政办公室按月进行汇总并进行公示。
3.关于“整治四风问题不彻底”的问题(反“四风”问题不彻底)。谈话中,部分干部对“四风”基本概念不清楚或表达不全;调查问卷中,“四风”的知晓率仅为33%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理论学习每月一测”活动,加强理论学习、思想教育,持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在实际工作中力坚决同“四风”作斗争。截止目前,累计开展测试3次,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不经常、不主动。
(1)2016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相关资料,均为信访案件中所反映的问题,未见党委近三年主动发现问题、开展谈话和监督整改资料,“抓早、抓小”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苗头性问题,用好“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运用好提醒、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截止目前,局党委累计开展谈话提醒3次,对3名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进行了纠正。群众职工反映问题能及时回应,认真核实调查并反馈结论。
(2)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手册的约谈记录、廉政提醒谈话记录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度,领导干部规范填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手册》,局党建科定期对班子成员记录情况进行检查规范。
2.关于纪律建设薄弱的问题
(3)忽略对廉洁纪律的提醒。未见2016年重要时间节点提醒资料,2017年全年、2018年部分的节假日通知中仅安排节假日期间的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廉洁纪律提醒,每逢重要节日,局党委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过节;编发元旦、春节廉洁过节提醒美篇,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廉洁意识。截止2020年9月底,共下发节日廉洁提醒通知8次、签订廉政过节承诺书93份,发布美篇8条。
(4)对下属单位监管缺失。下属单位的制度建设和人员管理不规范,环南市场所无考勤制度,请假条领导未审批,郭杜市场所无公出制度,非税办、执法大队机关个别人员考勤迟到和未签到现象较为严重。
整改落实情况:向各基层单位印发《区城管局制度汇编》,日常管理制度全部上墙,全局一套制度管人管事;对于非税办、执法大队机关考勤迟到、未签到等情况,两个单位分别写出了情况说明并报局党委。
(5)制度执行不严格。2016年以来,局机关每月考勤未进行汇总公示,部分公务外出汇报单存在未审批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严格落实局机关指纹打卡和请销假、考勤管理制度,各科室负责人严格按照公务外出单程序进行审批签字,因特殊原因未签字的及时进行补签。因公出及时打卡的及时填写《补签单》,局行政办公室按月进行考勤汇总,做好考勤管理工作,并对公务外出单未审批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方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不够。未按照规定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强化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专题研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规范。未见2016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台账。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对2016年以后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工作台账进行了完善,按要求每季度向区纪委监委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
(3)纪检干部配备不合规定。2016年以来,四名纪检干部仅有一名干部为在编党员。
整改落实情况:成立党建科,加强纪检干部力量配备,增加了3名纪检干部(全部为党员),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作用。
2.关于《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4)发现问题线索主动性不强,2016年至2018年局纪检监察室查办的违纪案件均为区纪委责成立案和媒体曝光发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机关及基层单位设立信访意见箱,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邮箱和电话,对收集线索全部登记,按要求办理回复,不断增强发现问题线索的主动性。局成立党建科后,定期深入一线调查了解发现问题。截至目前,完成各类群众举报案件7起。
(5)查办案件质量不高。案卷中存在未装订、证据资料来源不明、未向实名举报人反馈等不规范不严谨问题,在办理案件时未对关键人员进行取证调查,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整改落实情况:对全部案件的卷宗重新进行整理,按照要求装订成册。加强办案人员案件程序、卷宗装订的学习培训,积极同纪委纪检组联系,加强沟通学习。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6)对中层干部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压力传导不足。对机关中层、下属单位负责人开展集体谈话及廉洁提醒不够,未见相关谈话资料。
整改落实情况:同基层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承诺书》,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党员干部组织意识和纪律意识。截至目前,开展警示教育4次。
(7)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薄弱。城南市场、环南路市场管理所党风廉政建设资料缺失严重,未见年度计划、总结、责任清单等。未见警示教育活动开展资料。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对城南市场所、环南路市场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两个市场所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进行限期整改,党委分管领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目前已健全资料,整改到位。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8)无规范的财务台账。新华路市场所2016年至今仅有手记流水帐,无正式记账凭证及账簿。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系统在岗财务工作人员参加了长安区2019年会计机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了最新的会计管理制度。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做到及时记账、凭证合法、手续完善、账目健全,认真做好会计凭证和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登录工作,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并按财务装订要求装订。
(9)固定资产未入账,局机关2016年至2018年15笔。环南路市场管理所 2016年至2018年共1笔。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登记入账。同时,每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10)未按政府采购审批手续采购。局机关2016年至2018年共16笔。直属市场管理所2016年至2018年共4笔,郭杜环卫站2016年至2018年共2笔。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由申请单位提出采购申请,分管领导审查确认签字,主要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对采购标准超过3万元以上需经局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后方可购置,采购金额不足5万元的在区财政局定点供货商进行采购。采购金额超过5万,提交申请主要领导审批后交由财务审计科办理采购手续,财政局审批后再行购置。
(七)区委巡察组3条意见建议的落实措施
1.关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建设”的落实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政策法规学习,坚持每天“早自习”制度, 完善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注重学习内容的系统性、针对性。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坚持以党建工作引领城市管理各项业务发展,努力实现党建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双赢”。
2.关于“加强组织建设,筑牢战斗堡垒”的落实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活动日等制度,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的监督考核,用好《基层党建工作手册》,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健全党建工作台账,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健全领导包抓基层制度,局班子成员每月至少1次深入基层指导开展党建工作,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优化调整全局系统基层支部设置,对各基层党组织通过新设立、换届选举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党组织设置,理顺党员隶属关系,扎实推进党建工作高质量开展。
3.关于“强化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党建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班子其他成员分工负责,实行逐级负责制,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既要抓好主管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坚持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党委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坚持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为主题,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表现,城市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和干部作风纪律建设,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季度台账,加强廉政教育,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警示教育,不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严格执行《区城管局制度汇编》,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三、整改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整改存在问题
一是在抓学习上存在差距。一些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基层单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把更多的时间用在抓业务工作上, 而在党组织活动开展上不够深入、不够全面。
二是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部分党员干部虽然熟记了 一些理论内容,但对怎样推进、如何落实等问题还没有彻底弄通做实,在以党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上仍然存在短板和差距。
三是在推进工作进度上还有差距。一些部门工作中主动作为超前谋划做的还不够,导致安排部署的一些工作没有得到有效推进,拖慢了整体工作进度。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坚持学习教育。我局将继续围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结合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继续抓好“早自习”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一对一、点对点整改落实的同时,着眼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对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城市管理各项业务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监督管理。通过建立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注重用科学管用的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落实整改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继续把督导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分管领导主动与责任科室负责人沟通,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659013;电子邮箱:cgjljc@163.com。
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员会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