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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长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0/13    来源:长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1112月,区委第巡察组对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了常规巡察。331日,区委巡察组向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扑下身子抓整改。
  一是精心部署,增强政治自觉。巡察反馈会议后,我中心立即行动,精心部署整改工作,立即召开党会议,研究落实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在认真分析、研判的情况下,结合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13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4条,落实整改任务。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整改工作。3个月以来,我们共召开5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1次支部党员大会5次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逐条梳理分解,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及责任部门及个人,并持续跟踪督办。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我中心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书记周琦同志任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建立由领导负总责、各科室负责人牵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共同推进整改的责任体系,配合联动、合力攻坚确保把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以上率下,强化督查。书记自觉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带头查找存在问题根源,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党成员主动落实整改任务,建立整改清单和台账,落实销号制度,强化督导检查,坚持每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是总结经验,注重长效。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巩固好、用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规范开展、服务品质提升、干部作风转变的有效途径,努力促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全面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此次巡查整改工作,我中心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对指出的问题,坚持一项一项地整改,一个一个地攻坚,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整改措施扎实有效、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不强,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十九大精神学习、“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没有相关资料,活动开展不扎实,部署不够有力,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加强政治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巡察整改的有力抓手,研究制定《中共西安市长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2020年学习计划》《中共西安市长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2020年党建学习方案》,加强党建学习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来陕视察讲话学习活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做到了落实到位,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落在实处,注重实效,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做到自觉、坚定、完全、彻底的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二是“两学一做”、十九大精神学习、“讲、敢、改、换”专题教育、“三三三”战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进行扎实安排部署、精心组织落实,将工作落在实处,使活动取得实效。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2.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明”问题。主要表现在党支部2016年至2018年基本没有开展工作,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29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建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明确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同考核,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做到党始终总揽全局。二是制订《中共西安市长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扎实组织开展党支部活动,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不到位,无学习计划,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效果差,大部分党员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内容不清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长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学习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定《中共西安市长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2020年党建学习方案》,按照方案扎实开展各项学习活动,做到党建学习系统化、全面化,通过学习教育,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二是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党建学习活动,通过早自习、讲党课、宣讲、心得分享等方式巩固学习成果,深化思想认识,努力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三是对单位所有党员学习笔记进行了认真排查,经排查,机关党员均能认真按照“早自习”要求认真做笔记,全员学习意识不断提高,养成了良好的“早自习”学习习惯。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问题。具体表现在2016年至2018年三年中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资料。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在中心领导下扎实开展。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3次专题研究,扎实安排部署,实现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三是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了《长安区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目标任务、重点任务等,对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关于“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不力”问题。2016年、2017年党支部活动记录缺失,2018年党支部活动记录存在补记现象,会议无议题,内容大多为摘抄书籍、报刊、文章的章节。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三会一课”有关要求,按时组织开展了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讲党课、主题党日等党支部活动,活动内容多样,支部工作规范开展。二是4月29日召开党员大会,学习并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查找存在问题,弥补工作短板;严格按照条例内容开展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做实做细。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6.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党员党费缴纳不主动,存在未按月交纳党费问题,2016年、2017年、2018年第四季度无党费缴纳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4月29日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落实党员缴纳、使用党费有关规定,做到党费按月足额交纳、党费规范使用。二是由党建科党务干部负责,党建科副科长审核,做好党费缴纳明细记录,签字存档。三是2018年3月2日原区直机关事务管理服务所用补缴党费组织5名群众观看爱国电影问题进行了核查,4月29日相关人员退回150元党费,由党支部党务干部暂时保管,下一步用于开展党支部党建活动。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7.关于“服务机关意识不强”问题。对机关干部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没有及时处置,在巡察期间发放的30份调查问卷中有57%涉及就餐环境、饭菜质量、院内停车、日常报修等问题没有及时解决,广大机关干部意见较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车辆通行及停放管理办法》《维修管理办法》进行了细致修改完善,对各服务领域各环节工作进行规范。二是制定了服务人员培训计划,加强服务人员培训,学习服务领域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将制度落到实处。三是落实区行政中心食堂就餐卡及停车管理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持续推进机关食堂就餐卡、停车清理整顿工作,整治违规乱象,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机关、服务干部职工。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8.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作风纪律比较松散”问题。没有2016年至2018年的考勤记录,2019年度存在用晨学签到代替考勤的情况,代签、补签现象普遍存在,在工作时间个别人桌上放有零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了《考勤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开展每日考勤,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公示,对未按时考勤的人员按照《考勤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二是加强学习,强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学习,制定《党风廉政工作制度》,严格按照纪律要求开展工作。三是6月2日组织开展了工作作风大排查大整改活动,会议对巡察反馈作风问题进行了通报,对工作纪律提出要求,下一步将对发现的工作作风散漫、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将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立即整改。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9.关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意识不强”问题。未落实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谈心谈话等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领导班子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内容学习,在工作中区纪检组加强沟通联系,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二是制定了《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2020年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夯实责任,明确任务,按照责任清单内容抓好落实。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0.关于“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问题。冯新柱案以案促改活动只有文件,没有开展讨论交流,没有开展情况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警示教育开展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6月9日开展了“以案促改”活动,通报了5起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问题典型案例,党组书记以“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教训,做讲原则讲操守有底线长安铁军”为主题讲廉政党课达到警示教育目的。二是加强学习反思。传达中央及省、市、区纪委文件精神,对通报的违纪违法行为第一时间进行传达,吸取反面案例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1.关于“存在发放值班费的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存在发放值班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八项规定”及转变工作作风的相关要求进行了系统学习,在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不违规发放津补贴、值班费、加班费。二是制定了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党风廉政工作安排部署,每季度按时上报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情况,将党风廉政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制定了单位《党风廉政工作制度》,落实业务科室监管职责,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在重要节日进行廉洁提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2.关于“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问题。存在财务报销手续不齐;固定资产未入账;未经政府采购审批,印刷品、小额绿化、修理修缮未在政府定点单位采购;办公家具、办公用品未在协议供货单位采购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早自习”时间开展财务领域规章制度学习,并发放有关资料,不断完善机关工作人员财务领域知识构架,确保工作规范。二是对本单位《内控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制定明确《工程及维修物资采购、保管、出入库制度》《食堂食品采购、保管、出入库制度》,做到制度精细化、管理规范化。三是对巡察中指出的财务报销手续不齐、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进行整改,完善财务报销手续,未计入固定资产的补记固定资产,并举一反三查找问题,规范财务管理。涉及采购的事项,在预算经费内的,严格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报主任办公扩大会议集体研究,按照区财政集中采购规定,在区财政局集中采购定点单位中选取三家进行性价比对比,会议集体研究最终确定采购方;在预算经费外的,报区政府审批同意采购后报主任办公扩大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13.关于“廉政风险较高”问题。没有建立物资采购、保管、出入库等制度,管理漏洞较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排查廉政风险点,对已建立制度进行了查漏补缺、梳理完善,形成外管内控制度汇编。二是制定了《工程及维修物资采购、保管、出入库制度》《食堂食品采购、保管、出入库制度》等,从工作环节入手,明确操作规范,做到制度精细化、管理规范化。三是强化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日常教育提醒,用好执政监督“第一种形态”。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三、整改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作用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党对机关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增强党支部凝聚力,强化担当意识,充分发挥党组在党的建设中的领导作用。

(二)落实主体责任,狠抓党建工作

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展。继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做到“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讲、敢、改、换”专题教育,持续加强学习。进一步理顺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紧抓作风建设不松手。

(三)做好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

对巡察整改工作严抓不放,巩固整改成果,长期坚持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彻底整改落实到位。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强化制度建设,实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以制度建设打开反腐倡廉新局面,让整改成果成为公职人员思想上的“防腐剂”,行动上的“催化剂”。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狠抓监督执纪

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相关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党内监督,健全监督体系。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从而进一步严明纪律,真正做到挺纪在前,着力营造和谐健康机关事务新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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