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部署,2019年11月上旬至12月下旬,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委宣传部进行了常规巡察,4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区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区委宣传部完全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区委宣传部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整改工作当作一次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升的契机,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区委宣传部从严从实从速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区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到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到区委巡察宣传部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向区委、向党员干部群众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二)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部署。
区委宣传部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班子主要负责人赵晓薇任组长,新闻办副主任李勇任副组长,各(办)科室和融媒体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班子成员具体负责的整改落实工作任务。多次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科学制定方案,压紧压实责任。
按照“主动认领、领导带头、立行立改、统筹兼顾”的整改原则,经多次修改,制定印发了《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委宣传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落实到明确时间节点和明确责任人。5月9日,区委宣传部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查摆问题,深挖产生根源,明确了整改的目标方向和具体措施。
(四)整治重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区委宣传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严肃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对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财政资金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整治,进一步压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规范了组织生活,规范了财务支出与管理。修订完善了《区委宣传部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区委宣传部“三会一课”制度》《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区委宣传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区委宣传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区委宣传部谈心谈话工作制度》,把巡察整改行动真正转化为全面推动长安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开展宣传工作前瞻性不够,政治敏锐性不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整治7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认识不深入,宣传落实不到位。2019年9月市委联动巡察组对秦岭生态环境进行专项巡察时,指出区委宣传部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开展宣传工作前瞻性不够,政治敏锐性不强问题,宣传部班子与班子成员深刻汲取教训,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深刻反思,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二是利用“早自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论述等内容13次;三是针对市委巡察联动组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宣传部进行认真自查,承担的任务已整改完成,正在长期坚持中。此项工作已向区委进行了专题报告。
2.关于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打折扣问题
(1)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不规范。2017年8月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不明确,且缺少相互批评环节。”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宣传部班子对召开民主生活会不规范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由班子主要负责人在机关会上进行通报,要求汲取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出现;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三是建立《区委宣传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对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四是严格执行制度。5月9日、5月28日,分别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脱贫攻坚巡视考核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均按《区委宣传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
(2)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研究大额资金支出时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部分大额资金支出未经会议研究决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就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等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明确整改措施;二是5月6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和《党章》有关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论述;三是严格执行制度,截至6月底,我部大额支出共有5笔,其中3笔为2019年未支付账目,使用2019年项目结转经费支付;2笔为2020年预算项目,使用2020年项目经费支付。5笔大额支出均经过机关中层干部会研究讨论。
(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未做到入脑入心。巡察组随机抽查11名党员干部学习笔记,有7人十九大报告学习笔记未记完,6人晨学笔记内容不完整。巡察组随机对11 名党员干部进行党建知识测试,其中3人不知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总体要求,7人不清楚主题党日活动‘六个一’相关内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反馈问题,反映出我部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工作标准不够高的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我们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强力整改,健全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出现;二是由机关支部书记对学习笔记不完整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做好学习整改;三是严格执行早自习制度,制定机关晨学计划,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由干部科进行不定期抽查;四是开展知识测试。截至6月底,共开展应知应会测试3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内法律法规等纳入测试范围,以考促学,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入脑入心。
2.关于“指导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作为全区意识形态工作主管部门,对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压的不实,日常工作以安排部署为主,对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不足,深入基层调研督导较少,未充分发挥对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作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班子主要负责人就意识形态工作短板问题在机关会上进行了通报,并作出具体要求;二是4月2日,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的通知》,督促全区各街道、部门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全面排查意识形态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三是下发《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检查的通知》,5月11日—29日,对全区各街道、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四是在第12次区委常委会议上,专题学习全国省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要求;五是6月19日,召开长安区2020年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暨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对全区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
(三)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未严格区分党员大会与机关干部会议,会议记录混记、补记、顺序错乱现象严重,2018年未召开支委会会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反馈问题,反映出我部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我们深刻吸取教训,要求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分类建立完善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二是修订完善了《区委宣传部“三会一课”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制度。截至6月底,机关支部召开支委会5次,党员大会6次,并于2月19日,5月7日机关党员会后,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战“疫”一线高高飘扬》《知敬畏 存戒惧 守底线》专题党课2次。
(2)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2016年至2018年机关支部收缴党费存在未给部分党员开具收据情况,2019年广电中心党支部个别党员存在半年交一次党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对党费收缴标准、程序、时间等作出规定;二是宣传部各支部均严格执行制度,建立党费台账,按月收取党费,并开具收据。
2.关于“党员对组织归属情况不清楚。2019年支部换届后,个别党员不清楚所属支部,新成立的机关支部和网信办支部未按规定分别开展组织生活。”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反馈问题,反映出我部个别干部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够的问题,由机关支部书记对不清楚支部归属的党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加大重视,认真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二是因机构改革,宣传部与网信办2019年12月分开办公,机关支部与网信办支部同时分别开展组织生活;三是修订完善了《区委宣传部“三会一课”制度》;四是丰富组织生活。开展“主题党日”“政治生日”等活动4次,不断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
(四)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1)关于“发文不严谨。2018年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关于开展新媒体宣传员跟班学习制度》,文件印发时间为2018年,制度执行时间为2017年,落款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发文不严谨问题反映出我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由班子主要负责人在机关会上进行了通报,要求提高工作标准,严格发文程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截至6月底,共发文136份,严格按照发文流程由拟稿人,科室负责人校对文字,格式,分管领导审签后发文;三是购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印送各科室供日常学习参考。
(2)关于“工作不细致。洪某某转正票决汇总表和转正报告第二行将洪某某的名字打成“陈某”,将投票选举写为举手表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反馈问题,反映出我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由支部书记在党员会上进行了通报,要求汲取教训,树立精品意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要求发展党员,目前已确定1名发展对象,吸收2名入党积极分子,正在按程序进行培养;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干部大讲堂”“微分享”等活动13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标准。
2.关于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问题
(1)关于“考勤制度监督作用不足。宣传部制定的《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由各科室科长负责对科室干部上班情况划到考勤,但存在个别科长将此项工作委托给科员负责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反馈问题,反映我部个别干部存在工作标准不够高,作风不够实的问题,我们主动认领,强力整改,健全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二是修订完善了《区委宣传部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制度。部机关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所有干部在办公室统一签到签退,考勤统计由办公室每月汇总;四是将考勤结果作为干部年底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提拔使用的依据。
(2)关于“病假制度执行不规范。大多数干部请病假,包括长期病假,仅有请假条,无医院开具的病假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病假制度执行不规范,反映出我部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的问题,由班子主要负责人在机关会上进行通报,要求全体干部增强纪律意识,严格遵守请假制度,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修订完善了《区委宣传部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要求病假2天以上必须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三是严格执行制度,截至目前,请事假10人,请病假1人,请假单由办公室保存。
(五)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开展谈心谈话前准备不充分,谈心谈话记录简单潦草,内容浮于表面,没有触及问题本质,为了落实谈话制度而谈话。个别干部反映领导班子同中层干部谈心谈话,以谈工作为主,思想交流较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反馈问题,反映出我部工作作风不扎实、措施不够严的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与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措施,扎实整改;二是建立《区委宣传部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对谈心谈话时间、范围、内容、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三是严格执行制度。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交心谈心17次,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
2.关于开展党纪教育不扎实问题
(1)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充分。2018年8月干部作风纪律集中整治期间,一名干部因未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受到警告处分,宣传部未以此为戒充分开展警示教育,部分干部不知道此事。”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区委宣传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要求加强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以及关于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7次;5月7日,机关支部书记作了《知敬畏 存戒惧 守底线》专题党课;三是组织党员干部签订不插手工程建设和不说情不打招呼不批条承诺书,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2)关于“纪律教育效果不佳。巡察组问卷调查发现,参与调查的11名党员干部有9人不知道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内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区委宣传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要求加强廉政教育学习宣传;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三是将《准则》和《条例》纳入知识测试范围,开展应知应会专题测试2次,以考促学,提升纪律教育效果。
(六)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的不实。2016年至2018年,领导班子未按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宣传部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的不实问题,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积极推进整改;二是制定《区委宣传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是3月25日,5月22日,分别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宣传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严明工作纪律;五是与区纪委监委加强联系,加强对宣传部班子的监督与指导。5月28日,区纪委常委郭良同志到会指导宣传部班子脱贫攻坚巡视考核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2.关于“《婚丧嫁娶报备制度》贯彻不到位。个别科级干部不知道婚丧嫁娶报备要求,举办婚丧嫁娶宴席时不知如何向单位报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反馈问题,反映出我部日常管理不严格,由各支部书记对所涉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告知《婚丧嫁娶报备制度》相关规定,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报备制度;二是4月13日,组织学习市纪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引导党员干部知规矩、讲规矩、守规矩;三是制定《区委宣传部党员干部婚丧嫁娶报告表》,要求全体干部按规定做好报备。截至6月底,1名干部按程序进行了报备。
3.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1)关于“大额采购项目未按规定集中采购。2016年至2018年存在支出项目达到政府集中采购标准,但未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或审批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大额采购项目未按规定集中采购,反映出我部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由班子主要负责人对财务人员进行廉洁提醒,要求其规范执行财务制度,严格遵守采购审批程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修订完善了《区委宣传部财务管理制度》;三是截至6月底我部大额支出均经过会议研究决定,报销手续完备,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支出。
(2)关于“报销手续不完备。如2017年支付印刷费用,报销手续无票据及费用明细单,2018年支付制作书包费用无发放清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报销手续不完备反映出我部规矩意识不够强,执行制度不严格问题,由班子主要负责人对财务人员进行廉洁提醒,要求其规范执行财务制度,严格审核报销手续,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修订完善了《区委宣传部财务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制度。报销票据要求经办人、验证人签字,领导签署意见交财务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报销。
(七)区委巡察组3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1.关于“提高政治站位,以党建引领宣传工作”的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宣传部先后召开专题研讨会、“早自习”、机关党员会等20多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及对西安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二是加强指导检查。5月11日—5月29日,对全区各街道、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6月19日,召开2020年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暨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三是坚持党建引领宣传,截至6月底,开展疫情防控、复产复工、三园建设、全域治水、乡村振兴等主题宣传22次,组织中省市媒体采访我区重大活动59次,在市级以上媒体发稿1430篇(条),其中在人民日报等中央级主流媒体发稿23篇(条)。
2.关于“严格组织生活,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区委宣传部“三会一课”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修订完善《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各支部均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按月足额收取党费,宣传部党总支按季度将党费上缴区直机关工委党费账户;三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对发展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等进行自查。截至目前,确定发展对象1人,吸收入党积极分子2人,正在按照程序进行培养;四是组织各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参加专题培训3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关于“强化‘一岗双责’,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均主动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听取意见,沟通工作;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前,班子主要负责人均对全体党员进行了节前廉政提醒谈话;三是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省、市、区纪委关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等典型案例通报7次,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法纪敬畏;四是组织党员干部签订不插手工程建设和不说情不打招呼不批条承诺书,规范从政行为,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三、立足常态管理,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三个月的整改,区委宣传部如期完成了阶段性整改任务。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和深化。下一步,区委宣传部将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坚持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全力巩固巡察整改各项成果。注重建章立制,把巡察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紧密结合,落实好、执行好修订完善的各类制度。适时开展“回头看”和随机抽查检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结合起来,把整改工作与加强班子建设、深化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为长安实施“三三三”战略,加快建设美好新长安提供坚强思想舆论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