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安区纪委监委对长安区林业局党委原副书记曹永毅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曹永毅在任区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包片负责五台林场违建拆除工作期间,政治站位不高、思想重视不足、行动反应迟缓,违反工作纪律,在秦岭违建拆除工作中未能按整治要求的安排部署落实到位,致使秦岭违建拆除工作造成被动;违反组织纪律,未向组织请示报告重要事项,延误了市纪委的纪律检查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经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委务会讨论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曹永毅同志撤销党内职务、降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