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长安区委批准,区纪委监委对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大队长肖利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利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漠,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上的影响为其妻弟在建筑垃圾消纳中谋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担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渣土清运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肖利斌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同时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给予肖利斌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