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市委巡察办组织召开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围绕巡察整改工作流程和重点环节进行安排部署,并就高质量完成本轮巡察整改任务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市委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鲜明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准确把握巡察整改的方法路径,全面落实巡察整改的目标任务,与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职能职责结合起来,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放在全市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成效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构要履行日常监督责任,负责对巡察整改工作全面监督;组织部门要结合职责对反馈意见涉及领导班子建设、党建、选人用人等方面问题整改加强监督;巡察机构要履行好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职能。有关监督部门要抓好责任落实,防止出现监督“空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全面动员部署;要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治理体系,突出标本兼治;要把巡察整改与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注重统筹兼顾;要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的沟通联系,坚持同题共答,切实达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效果。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市委巡察办分管副主任分别就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十四届市委第五轮被巡察党组织分管整改工作班子成员、整改工作牵头处室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